统战部作为校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是校党委统战工作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统战部门和校党委的相关决策部署,拟订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制度和规划,并向校党委请示报告相关工作。
2.统筹协调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协助校党委对二级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检查。
3.负责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联络、协调、服务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4.联系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统战团体,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统战团体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5.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掌握和了解党外知识分子队伍状况,密切同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分层次、有重点地做好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
6.开展统战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研究,做好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牵头做好学校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港澳台侨及海外统一战线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