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中北大学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民主党派:
现将《中北大学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
2014年3月18日
中北大学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积极搞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合作共事、民主管理和献计献策的作用,实现我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经与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共同商定,建立并实施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制度。
一、政治教育制度
校党委统战部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各民主党派骨干参加各种层次的培训班、研讨班,学习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民主党派骨干的政治意识,坚定对多党合作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各党派基层组织要做好对新成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本党派历史和多党合作传统的教育。组织成员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先进单位等地方参观、调研。
二、领导分工制度
各党派基层组织要建立团结奋进、务实高效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各委员分工负责制度。主委负责全面工作,副主委协助主委开展工作,各委员分管相应方面的具体工作。
三、组织生活制度
各党派基层组织每学期要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者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时事政策理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参与学校民主监督工作情况;讨论组织发展,总结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献计献策等。
四、组织发展制度
各党派基层组织发展新成员,要注重在有利于提高整体素质,有利于提高参政议政水平的前提下,坚持积极稳妥、适度发展。校党委统战部可根据各党派基层组织的发展条件和建设需要,向各党派基层组织推荐培养发展对象。对各党派基层组织确定的发展对象,发展前要听取校党委统战部和所在学院(部门)党组织的意见,了解发展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在群众中的反映。各党派基层组织要按各自党派组织程序培训、发展新成员。发展新成员后要及时报送校党委统战部备案。
五、干部队伍建设制度
各党派基层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应根据成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后备干部的人选,制定培养计划,并报校党委统战部备案。要协同校党委组织部、统战部不断为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铺台阶、搭舞台、压担子,创造条件,促使其尽快成长。
六、建言献策制度
各党派基层组织要增强参政党意识,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学校的重点工作和上级部门提出的课题组织调研,每年至少提出一项有分量、可操作的建议或提案;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工作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和重大活动,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学校实施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建言献策;要在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的领导下,通过人大、政协等途径积极参政议政,为我校和山西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
七、民主监督制度
各党派基层组织要通过多种渠道,参与学校重大举措及各项中心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学校重大工作、重大举措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收集本党派成员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向联系本党派组织的校领导或校党委统战部进行反映。
八、协商联络制度
各党派基层组织有关组织发展、班子调整和换届、组织处理等重大事项,应主动与校党委统战部进行协商。各党派基层组织开展和参与的重要活动,及时向校党委统战部通报有关情况,加强与校党委统战部的主动协商与工作联络,密切配合校党委统战部开展工作。
九、信息报送制度
各党派基层组织要建立信息员制度,负责信息提供与报送的有关工作。本党派成员对于学校建设或有关校内事务的意见、建议,带有普遍性或代表性的思想状况,本党派基层组织开展的重要工作与特色活动等情况和信息,要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校党委统战部或有关单位。
十、计划总结制度
各党派基层组织每年12月初撰写本年度工作总结,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计划上报本党派上级机关,并向校党委统战部抄送。
十一、经费管理制度
各党派基层组织应按照有关制度用好活动经费。活动经费须严格按学校规定的项目、范围、额度和标准开支。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