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民主党派 | 党外知识分子 | 人大政协 | 民族宗教 | 港澳台侨 | 统战政策 | 统战团体 | 组织建设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统战政策>>上级政策>>正文
 
中共中央印发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
2015-06-02 18:14 来源:新华社  审核人:

新华社北京(2012年)2月23日电 中共中央最近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统一战线巩固壮大的新要求,结合党外代表人士的新特点,对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是指导新形势下统一战线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始终把团结培养党外代表人士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要方面,作为党治国理政的政治优势。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事关坚持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事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持,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事关推动新形势下统一战线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要深刻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握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的特点和成长规律,着力培养大批高素质、有影响、作用大的党外代表人士,推动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壮大。

《意见》明确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党外代表人士是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非中共人士,包括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等。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是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标准,也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要适应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的要求,着眼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意见》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和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广泛物色发现党外代表人士,把综合评价作为党外代表人士推荐使用的必经环节。要全面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强化理论培训,加大实践锻炼力度,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主阵地作用。要加大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任用力度,认真贯彻党外代表人士安排的政策要求,不断健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切实搞好党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合作共事。要注重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

《意见》提出,要把联谊交友工作贯穿于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各个环节。要广交深交党外朋友,不断拓宽视野,广泛联系各界人士。党员领导干部和统战干部要带头做好联谊交友工作,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意见》还对加强和改善党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领导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把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作为政治责任,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抓好落实。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要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社会团体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中发挥作用。

上一条: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
下一条: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
关闭窗口
 
·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闭幕
· 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闭幕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开幕
· 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在京开幕
· 山西召开全省统战部长会议 凝...
· 山西省委向党外人士通报全省...

版权所有:中北大学党委统战部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政编码:030051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05000467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002001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