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民主党派 | 党外知识分子 | 人大政协 | 民族宗教 | 港澳台侨 | 统战政策 | 统战团体 | 组织建设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统战知识>>正文
 
“四个维护”的基本内容
2020-04-01 15:17   审核人:

   “四个维护”即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最初来自党中央指导处理宁夏西吉伊斯兰教哲派械斗时提出的“要高举两面旗帜”,即高举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的旗帜。随后又在党中央指导班禅转世工作中,明确提出:“在我国国家,任何人、任何团体,包括任何,都应当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在我们国家,任何人,任何团体,包括任何宗教,都绝不允许违反国家法律,损害人民利益,制造民族分裂,破坏祖国统一。这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

  近年来,在一些人借口宗教问题引发事端中,往往是非对抗性矛盾和对抗性矛盾交织在一起,使问题更加复杂。一旦处理不当则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冲突。但实践证明,鲜明地高举“四个维护”的旗帜,就比较容易教育和争取大多数群众,孤立和打击少数坏人;比较容易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个维护”也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行为准则。如果谁背离了这个准则,宗教就会被引入歧途,失去在我们国家应有的地位,也就根本谈不上“相适应”。


上一条:《八一宣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之源
已是尾条
关闭窗口
 
· 两会第一观察 | 读懂总书记两...
· 团结一心再进发 昂首阔步向未...
· 凝心聚力共奋进——从全国两...
· 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闭幕 ...
· 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在京...
·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
· 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在京开幕
·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闭幕
· 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闭幕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开幕
· 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在京开幕
· 山西召开全省统战部长会议 凝...
· 山西省委向党外人士通报全省...

版权所有:中北大学党委统战部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政编码:030051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05000467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002001550号